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俗语似乎流传了很多很多年了,似乎古今中外不少场合都能行得通。记得上回说到我的同事R的孩子因没有上海户口上不了幼儿园的事情,他们该怎么办呢?为人父母,总该为小孩着想。Z老大和R都是很本分的人,理工科学校出来又是研发出身,但没办法,这回只能厚着脸皮给园长送钱了。
他们通过一个学生家长找到了一位幼儿园的老师,希望能通过那位老师送2k人民币给院长,从而让小孩能够上幼儿园。那位老师还不能保证小孩一定能够上,还当场说如果别人给的钱多,可能名额就给别人了。sigh,现在受贿都这么理所当然而且这么厚颜无耻到了这种地步!我相信,就像病人要给医生送红包一样,家长为了小孩能够上学而送钱纯属迫不得已,但有些“白衣天使”和为人师表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也实在太肮脏了!
与此幼儿园案例作为鲜明对比的是,同样是老师,香港的老师就不会与这些贪污腐败现象同流合污。记得2006年12月,香港城大内地女研究生贿赂教授被判入狱的事件轰动一时(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6-12/16/content_5495278.htm)。如果说官员贪污腐化,还只是制度层面上的震动,那么陈静案件的震撼人心之处,就在于直逼我们社会的基本价值观,我们教育的基本价值观。内地人和香港人大家都是黄种人,大家都是中国人,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的腐败现象实际上是一种共犯结构,行贿的和受贿的都把自己的行为视作理所当然,认为不如此就不能正常办事。但是我想问一句:这种共犯结构究竟是怎么形成的?难道是我们中国人天生就爱犯贱吗?明明通过正常途径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偏偏要拿出自己用血汗挣来的银子去向那些贪官行贿?
不深入讨论太多,不想进行更深层的追问了,如果我有小孩,我不会希冀他从小就练习什么钢琴书法,我只希望他长大后成为一个坦诚、公平、正直、善良的人就好了。首先要成为人,其次才去学会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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