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在新闻上看到邱晓华涉及境外色情活动,突然思索了一下,他老婆和亲戚不告他,重婚不重婚谁知道啊,全中国那么多人,法律上规定重婚罪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首先,我研究一下法律。检察机关是有权利对其提起公诉的。我国刑法分则只规定了5种亲告罪,即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罪。亲告罪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5种,如果被害人没有亲告,则此5种罪公诉机关不得介入侦察,公诉机关也不得提起公诉讼。重婚罪,应该属于自诉罪,不是亲告罪。

       重婚案件被害人如有证据证明,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是自诉案件,原则上是不诉不理的,如果要公诉,也要被害人或基层组织或其他个人向法院控告。那么,邱晓华的老婆有没有提出自诉呢?我估计可能性不大。。。

        还有,邱晓华到底有没有犯重婚罪呢?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这个要有有前提的。如果邱晓华的二奶还没达到结婚年龄,那就不算重婚罪,顶多是非法同居。如果邱晓华的二奶只是偶尔每一两个月被见一次,那么也顶多算非法姘居,这也不算重婚。哦,还有很多很多。

         不清楚情况,只是突然对法律感兴趣。法律,不就是人定的么?有空研究一下,呵呵。

yobin 200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