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人们就是这样的。喜欢着比自己还酷的人,默默追寻,明知道不可能,还会去想念。似乎在被伤害!而我们也会被旁人喜欢着,被那些不如我们酷的人喜欢着。而我们,也不自觉的扮演着伤害的角色。总是连接不上对的人。与错误的人不断的搭边而过,不断的自我折磨。”。——这段话是L同学发给我的,据说是网上看到的。
我觉得这段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觉得酷有时是人的一种错觉。
有些mm自觉得自己很漂亮,但gg却也不怎么正眼看她一眼,这时mm就可能觉得gg很酷,这个gg怎么和别的gg不一样?这种mm平时被宠坏了,一般gg都围绕着她大献殷勤,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mm会觉得很奇怪,就反过来有一种想将那个gg看个究竟,甚至产生了征服那个gg的欲望。
有些mm看到了某个gg的文字,也没有见过人,也没有现实生活中的接触,就开始喜欢上了那个gg。如果运气好,那个gg可能会跟他MSN/QQ甚至电话或视频聊天的,如果在同城的话,还可能频频约会,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运气不好,可能就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了,gg根本对mm就没有什么感觉,sigh,这也许是一种不自觉的伤害吧。有些沉陷其中而不懂自拔的mm,可能还会不断地试图联系那个gg,明知道没有结果还作无所谓的尝试,这也许就是不断地自我折磨吧。
都说距离产生美,其实酷何尝不是距离产生的?我觉得黄立行理个寸头唱着《冷水澡》,那个样子很酷,但他们的朋友是不是觉得他们很酷呢?酷与不酷是相对的,也许当你走到他们的身边,你就觉得他不酷了。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暴露出来的缺点越来越多,两个人的摩擦和矛盾也就越来越多,总有一天,你是不是在怀疑这是否就是当初你想象中的他呢?也许你们终于有一天会大吵一架,双方都伤透了,也许你会丢下一句,“shit,我当初怎么就看走眼了?我们离婚吧。”。不,也许你潇洒地挥挥手,跟他说声拜拜,转身就走,再也不回头,那才叫酷呢。
城外的人想走进来,城里的人想走出去。两个人要多多接触,不要凭借网络上一鳞半爪的文字就自觉了解一个人,如果真的想在一起,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多压压马路多看看电影多吃法,多互相了解吧。如果连接不上对方,那就继续往前走,人生的道路还长,世界又是那么的大,哪里有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的道理?
ps:为了避免女权主义的攻击,本文中mm和gg也可以互相调换一下,就像两个变量x和y一样。
yobin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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